道路运输危险品容易发生燃烧、爆炸事故,且危险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性和腐蚀性,易造员灼伤、中毒等事故。从事危险品运输从业的人员因熟悉危险品发生意外的常识,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,阻断事故隐患源头,从而有效地降低燃烧、爆炸事故的发生和损失。
为确保安全,在危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八点:
1、注意包装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、运送路程、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。包装必须牢固、严密,在包装上做好清晰、规范、易识别的标志;
2、注意装卸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、灯光、标志、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。装卸危险品时,汽车应在露天停放,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,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轻装、轻卸,严禁摔碰、撞击、滚翻、重压和倒置,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,货物必须堆放整齐,捆扎牢固。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,如、等切勿同装一车;
3、注意用车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,爆炸品、一级氧化剂、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、三轮机动车、摩托车、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;爆炸器、一级氧化剂、有机过氧物、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。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,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;
4、注意防火危货运输忌火,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,车厢内严禁吸烟,车辆不得靠近明火、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。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、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,行驶时,应使地线触地,以防静电产生火灾;
5、注意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,应设置GB13392-92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》规定的标志。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、消防、等法规,应控制车速,保持与前车的距离,遇有情况提前减速,避免紧急刹车,严禁超车,确保行车安全;
6、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,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,进行妥善处理。爆炸品散落时,应将其移至安全处,修理或更换包装,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,请当地消防人员处理;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,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,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;液氨漏气时,可浸入水中。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。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,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,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,、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;易燃液体渗漏时,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,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,渗漏物用黄砂、干土盖没后扫净;
7、注意停放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、、集市、名胜古迹、风景游览区停放,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,应采取安全措施,并征得当地门的同意。停车时要留人看守,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,做到车在人在,确保车辆安全;
8、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,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。未经彻底清毒,严禁装运食用、药用物品、饲料及动植物;
凡是在流通过程中,由于本身具有的燃烧、爆炸、腐蚀、毒害及放射性,或因为摩擦、震动、撞击、暴晒或者温湿度等外界因素的影响,发生危及生命、财产损失危险的物品都属于危险品。
危险品运输、一般可将火灾事故分为以下六类:
1、气体火灾:他是从管道或其他设备或装置中泄漏出来的可燃气体(如煤气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乙炔气等),被火点燃而发生的火灾,在很多情况下,泄放出来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包型混合物,遇到点火源就发生燃烧爆炸,危害很大;
2、油品火灾:煤油、汽油、苯、酒精等易燃、可燃液体所发生的火灾都属于此类火灾,这种火灾大多是由于容器泄漏引起的,或者是废弃的油品等着火而致;
3、火灾:如木材、纸张、纤维、纺织品、涂漆物件、固体燃料等固体的火灾都属于火灾;
4、电气火灾:电缆线、电动机等电机设备使用的绝缘材料发生的火灾都属于电气火灾;
5、金属火灾:镁、铝、铬等金属粉在空气中具有燃烧性质,遇到点火源可能发生火灾;
6、其他火灾:如敞开的散装燃烧引起的火灾等。
危险品运输相关安全措施:
1、相关法规规章,加强。加强对托运环节;有限数量、例外数量运输豁免,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小件危险货物便利运输;改进危货罐车管理制度: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有关措施;促进建立危货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秩序;
2、制定相关标准规范,完善标准体系。参照欧盟、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,修订完善《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》,有效解决标准碎片化、实用性差等问题;
3、完善应急救援制度,提升处置能力。(a)由交通运输部牵头,联合、总局、质检总局、环保部等部门开展《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》专项工作。形成了《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联盟应急救援互助公约》,制定了联盟标准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服务规范》。